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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公告-HYZB000916FW-01-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招)发表时间:2016-12-09 17:32 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首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现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长乐社区西湾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招) (二)项目编号:HYZB000916FW-01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3日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1月3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三)投标报名方法: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12日起至 2017年1月3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48号金羊大厦604—604A)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长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标项目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huanyuzhaobiao.icoc.in )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0-83702559 传真:020-8370255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48号金羊大厦604-604A 邮 编:510000
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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